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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救助帮扶,为困难群体解忧
时间:2023-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年了,我知道我们的问题很难解决,没想到,检察官还是给我们找到了解决办法!”近日,彭女士来到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6月的一天,从湖南来诸暨务工的彭女士到诸暨市检察院求助。彭女士与丈夫刘某在2014年协议离婚,约定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各自承担抚养费。但事实上,自2015年起,2名子女均由彭女士一人抚养。其间,刘某仅支付2500元抚养费。彭女士生活困难,多次向刘某讨要抚养费,均未果,双方关系紧张。于是,彭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收到申请后,检察官立即开展多方调查,查明彭女士确实生活困难,且刘某已有8年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鉴于彭女士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该院遂受理此案。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刘某患有多种疾病,一直打散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经济状况不好。检察官多次与刘某沟通,告知支付抚养费为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及亲情修复的角度,劝说其以合适的方式处理争议,解决问题。同时,检察官还与彭女士沟通情况,建议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诉请。

  7月,在诸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彭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8月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刘某表示自己非常想念孩子,但对彭女士的诉求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计划将孩子送回湖南老家生活。庭审就此陷入僵局。在法官邀请下,检察官再次参与调解,通过“背对背”方式,以亲情修复为突破口耐心劝说双方,指出父母都在诸暨务工的情况下,保持现有生活状态,继续在诸暨就学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刘某当庭从其仅有的1.5万元积蓄中转账1万元给彭女士,并承诺之后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彭女士承诺会协助刘某探视子女等,促进感情修复。诸暨市检察院还向刘某送达《家庭教育令》,要求其关心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属于困难群体,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双方进行持续有效帮扶。该院引导彭女士申请司法救助,成功申请到1万元救助金;向诸暨市妇联移送线索,妇联将彭女士纳入“困难妇女慰问名单”,从心理、生活等多方面对其开展长期帮扶;与教育部门对接,建议将2名子女列入重点关怀对象,适当减免学杂费;与刘某居住地镇政府商讨方案,帮助刘某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其履行抚养义务能力。

  “双方家庭都困难,离异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成难题,对此,诸暨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救助帮扶’的模式,找到了最优解。”诸暨市人大代表马洪港对该案的顺利办理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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