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品牌权益与形象,我们现在经营更加安心了。”日前,一只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只鱼”公司)向回访的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案情简介
2023年初,“一只鱼”品牌袜子因网络直播在市场爆火。然而,在受到消费者青睐的同时,它也遭到了一些同行的“效仿”。季某一直从事着电商行业,2023年11月,眼看“一只鱼”品牌袜子在各大平台卖的很火,季某从中嗅到“商机”。为谋取高额利润,他找到经营袜子加工厂的朋友叶某,委托其帮自己生产假冒的“一只鱼”品牌袜子。为以假乱真,叶某还联系了朱某、郑某非法印制“一只鱼”品牌商标的腰封、包装盒及假冒防伪码。后来,叶某以50余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生产的35万双假冒“一只鱼”品牌袜子卖给季某,从中获利6万余元。
当年12月,季某开始在多个网络平台店铺对外销售这批假冒袜子,但都因被平台发现售假而被封店。“这么多袜子,得想办法销掉。”于是,季某在电商平台上先后联系了多家上架“一只鱼”品牌袜子的店铺,伺机寻找合作对象。12月中旬,季某与电商卖家王某达成合作,王某在经营的4家网络店铺内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上架假冒的“一只鱼”品牌袜子,消费者拍下后,由季某负责发货。
2024年1月中旬,“一只鱼”公司在网络打假维权中发现该情况后报警,1月底,公安机关抓获王某、季某等7人。经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王某的四家店铺卖出24万余双假冒“一只鱼”品牌袜子,价值128万余元,王某从中获利17万元,季某获利10万余元。
由于本案涉及商标印刷、假冒生产、网络销售等诸多环节,案情复杂且涉案人员众多,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开展释法说理,季某等人认罪认罚,主动向“一只鱼”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30余万元,并取得谅解,同时,检察官实地走访“一只鱼”公司,针对企业提出的品牌打假维权困难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年2月下旬,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季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诸暨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季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