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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时间:2021-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我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及岗位条件

  

  岗位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户籍

  司法雇员

  4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45日至2003年4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6-- 4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06号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内。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前往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日期为4817时。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初定在2021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414-15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本院微信公众号“诸暨检察”及官网(http://www.zjzhuji.jcy.gov.cn/)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本院按照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公示无异后,被录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1.报名阶段。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2.笔试阶段。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如查验出现身体异常的考生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绍兴地区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家检察院报名。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本次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此次未被最终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一年以内出现缺岗情况,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七)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5-89072405、0575-890724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5-89072303。

   

  附件:《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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