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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建立了诸暨市政府有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公益诉讼协作、公益诉讼保障、日常协作服务四大机制。要求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与检察机关共同搭建智慧公益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或邀请同步介入,并在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后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意见》明确,聘任检察官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可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涉及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案件及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专项执法检查,有关行政机关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同步参与案件处理、案件评查、专项执法等活动。

  《意见》的出台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对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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