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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司乘人员失察 濒危野生动物悄然过关
时间:2022-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件件行李物品有序通过安检,客车司机核查一件件包裹并进行实名登记,车站墙上张贴了寄递行李物品安全须知海报……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一起寄递安全公益诉讼案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发现该县汽车站秩序井然,客运大巴车托运货物更加安全规范。

  今年3月,光山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查,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网络贴吧发出求购鹦鹉的帖子,并先后从王某和宋某处非法购买3只鹦鹉。经鉴定,3只鹦鹉均为濒危野生动物,该院遂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黄某提起公诉。今年5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同时,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出售给黄某鹦鹉的卖家也涉嫌犯罪,遂决定对王某和宋某进行追诉,并将这部分事实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7月16日,王某和宋某被移送光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们发现,王某和宋某均是通过发往光山县的客运大巴给黄某托运寄送鹦鹉的,而且两次托运均未执行收件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办案检察官认为,该县客运大巴车托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对近年来办理的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2021年9月范某也曾通过长途客车运输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并因此被判刑。

  “此类问题在长途客车上反复出现,说明司乘人员对托运安全还不够重视。”为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办案检察官对光山县汽车站和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实地走访。针对发现的问题,6月8日,光山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辖区内开展客货车托运寄递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环节的托运寄递安全监督格局,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

  8月2日,光山县交通运输局书面回复检察建议,称已对3起违规托运的客车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对监督不力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督促12家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配合邮政部门检查寄递安全“三项规定”落实情况,对13起不经安检私自接受托运行为进行了处罚;并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货集散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9次,开展客货车司乘人员寄递安全培训15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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