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我们参与了放生鱼苗、跟随护渔队巡河护鱼,还发放了不少江河生态保护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普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过错、保护生态,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日前,张某对回访的检察官兴奋地说起了这几天的“成绩”。
今年5月,为满足口腹之欲,张某等三人在禁渔期前往壶源江及其它外荡水域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鲫鱼、小白条等各类杂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随后公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三人立案侦查,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涉案人员均认罪悔罪。
为了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我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涉案人员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公益志愿活动。张某三人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一万余元,购买各类鱼苗五千余尾放生。之后,三人还主动加入护渔队参与护河巡逻,并向周边群众发放关于江河生态保护的宣传单册,普及禁渔禁捕等相关规定。
鉴于涉案人员均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并主动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参加相关公益活动,6月4日,我院对张某等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保护环境 从不停歇

今年以来,我院以类案分析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编撰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治理白皮书》,梳理归纳多发案件类型及潜在风险隐患,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紧盯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供应和禁捕宣传等关键环节,推动加大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整治力度。同时,注重以能动履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通过建议属地乡镇在山塘水库、知名山岭加装智能喊话警示设备,定期针对农家乐餐厅开展“禁收禁售野生动物”警示宣传等有力举措,实现全市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0%,以检察力量构建起生态环境立体保护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