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本院举行了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多部门携手共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火墙”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五老”代表、媒体记者以及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教体局等相关部门代表走进本院,零距离感受诸暨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称未检)工作。
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华通报了2019年以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涉未检察监督,构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防控体系,倾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多功能法治教育培训基地的做法和成效。
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郦纪城详细介绍了“罪错未成年人社会教育计划”的基本情况。
该教育计划自去年年底开始启动,调动多部门对口职能,发挥群团优势,吸纳专业人士,专群结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已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尚未达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未成年人,统一建库,分级管理,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纳入培养计划,通过集中培训教育、日常观护帮教、监护人申领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化教育,形成“枫桥式”罪错未成年人社会教育机制。
《诸暨市罪错未成年人社会教育计划实施意见》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发布。
座谈会上,各位代表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俞岚(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省人大代表):
诸暨未检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标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后续可以进一步建立起组织网,甄别出犯罪行为的轨迹,以及犯罪行为产生的家庭背景,依托社会各界的努力,完善预防、跟踪、引导。
陈峰(市人大代表、市青联副主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建议深层次挖掘青少年犯罪背后的原因,青联将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何国霞(市政协委员、诸暨中学暨阳分校教师):
未成年人的思想安全、心理安全、人身安全同样重要。建议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法治理念向家庭、社会渗透的速度;加强校纪校规约束力,运用学校的力量进行管理预防。
马燕(市政协委员、浙江农林大学诸暨创新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未成年人教育的主阵地是家庭和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对学生、家长进行系列的、长期的法治教育。
何威(共青团诸暨市委副书记):
团市委会结合自身职责,针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踏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引入更多社会资源,增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剑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民族的希望,也是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初心。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希望能在提供服务上、搭建平台上、探索尝试上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
一是注重惩教并举、源头管控。对未成年人犯罪既要适度惩戒,对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该捕当捕,该诉则诉,做到宽容不纵容。
二是注重宽缓为主、尽力挽救。未成年人整体犯罪仍以轻刑为主,对于轻刑犯罪应当贯彻少捕慎诉,多从挽救的角度考虑处置措施。
三是注重群访群治、智慧预防。举全社会之力,早发现、早预防,同时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真正把罪错未成年人管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