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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召开首次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参评会
时间:2021-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零距离”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6月28日上午,我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参评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案件评查。这也是绍兴地区首次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通过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倒逼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


  本次评查活动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院司法专业账户为数据基础,从中随机抽取了30件案件,采取纸质卷宗和电子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评查和复核,并专门针对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查。
  会前,人民监督员认真学习了省院案件质量评定细则等文件规定,仔细翻阅案件材料,并就发现的问题现场向案件承办人提问。

  第七检察部主任黄艳阳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情况,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员代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专项评查开展的背景、案件存在的问题,并从被评查案件中选取了两类代表性案件向人民监督员重点汇报。
  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评定等次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王正浩:退赃退赔一直以来是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工作,如何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确保退赔款的处置公开、透明,都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人民监督员徐利木:诸暨检察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十分重视,配套机制明确,成立了专门的评查小组,将问题晒出来让我们看。诸暨检察敢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纠正问题,值得点赞。
  人民监督员王建军: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作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体现了诸暨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希望办案人员能够从评查的问题入手,源头提升案件质量。
  人民监督员陈林芳:本次评查案件中我专门查看了几件群众较为关注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件,感触较深,这几件案件检察机关办得都很规范、考虑全面,希望诸暨检察继续在这类民生案件上下功夫,取得成绩。

  谢剑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活动表示感谢,并从如何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如何把法律监督工作做好、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思考。谢检表示,诸暨检察将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参评会为起点,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案件质量的把关,积极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桥梁、参谋、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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