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首个全国生态日
我市首个生态修复基地揭牌成立啦!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8月15日,我院联合诸暨市人民法院、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及市文旅集团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
该生态修复基地系集“生态修复、巡回审判、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绿色宣传”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式基地,基地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异地补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构建稳定、健康、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
各部门在活动现场联合发布《诸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规则》,相关部门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信息,互相配合,通过引导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人以多元化生态修复手段修复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活动现场各单位还向周边群众分发并讲解《全国生态日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