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诸暨检察召开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暨“新枫”学习研究共同体活动
时间:2026-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1日,我院组织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暨“新枫”学习研究共同体活动。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伟以“轻微犯罪综合治理”为主题作专题培训。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柴小江主持活动,全院干警及来自政法各单位的政法“专家”“先锋”“新锐”培育对象代表参加培训。

在培训会上,陈伟教授以轻微犯罪封存制度构建的理论研究为切入口,对轻微犯罪矛盾纠纷化解、轻微犯罪人回归社会的实践探索等展开详细论述,探讨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轻微犯罪综合治理的法治化路径。

本次同堂培训内容全面系统,理论透彻,有效引导基层政法干警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融合基层治理大局。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严守法律边界,也要把握政策尺度,平衡风险防控与帮扶回归,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袁玉奇

通过这次专题培训,我对轻微犯罪案件高质效办理有了更深的感悟,这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以人为本的基层治理内涵也高度契合。我将结合工作实际,把所学所感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在依法办案、维护公正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践行检察担当。

诸暨市公安局 杨琰

这次培训让我对法治实践有了全新思考,在轻微犯罪占比高、群体大的现实面前,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人也应秉持教育挽救理念,以更具温度的执法方式,帮助其消除“犯罪标签”影响,真正实现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诸暨市人民法院 赵楚钧

本次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活动,围绕轻微犯罪综合治理中“去标签化”与“回归社会”理念,让我拓展了视野与思路,作为刑庭法官助理,在日常辅助办案、参与调研时,我们更应该积极思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及其社会后果,为具体司法实践做好理论和实践储备。


  • 检务公开
  • 公告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网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主办 技术支持:正义网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旺路206号 联系电话 0575-87108792 邮箱 1689026342@qq.com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浙江检察APP
浙江检察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