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和市委工作中心,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为推动诸暨实现新常态下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保障中心大局,推进依法治市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1225件1754人、起诉案件1879件2876人,受理批捕、起诉案件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1.3%和21.7%,人数上升12.1%和24.3%。面对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66人,起诉809人。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动态跟踪研判等手段,合力打击破坏施工环境类犯罪15人、以信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8人、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5人、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21人,并发送检察建议推动农村药品监管整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6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119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完善信访案件流转监督等制度,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87件次。
2.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聚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对逃废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7人,起诉125人,同比分别上升57.1%和135.8%。针对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的“涉网三领域”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共办理该类犯罪143人。快速办理涉案嫌疑人达百余人的特大网络交易平台诈骗案,张某等11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商业贿赂等犯罪41人,补强关键证据成功起诉“零口供”的杨某某职务侵占、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办案剖析小额贷款公司运行中的不规范等问题,引起市政府职能部门重视。
3.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将基层检察室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战略举措,在枫桥、店口检察室分别推行化解矛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 “一室一品”建设,增强司法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加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消除信访隐患,强化基层干部规矩意识,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17人,移送纪检部门作出党纪处分42人,有效化解了40件群体访、重复访等信访矛盾。深化检察环节“枫桥经验”,通过在基层检察室设置刑事和解工作室,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社会人士担任和解引导员,促成刑事和解46件,基层刑事和解的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店口检察室继枫桥检察室之后也被评为全省示范检察室。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1.大力惩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53件5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3人、渎职侵权犯罪12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其中科局级以上干部16人,其中现职9人,查办了人社局局长金伟法、人大浣东街道工委主任孟加元、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辉等一批大要案。坚持办案与预防一起抓,通过预防同步介入探究犯罪主客观原因,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针对性建议8条。深化村级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建立“发现问题→移送查处→预防跟进”的一体化机制,指导责任主体规范开展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观摩汤某某滥用职权等案庭审,联合法院在阮市、枫桥等地开展涉农职务犯罪巡回法庭,向全市各镇乡部门发送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光碟,编发反渎职侵权宣传画册,开设“暨阳预防”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2.加强侦查审判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审查关,进一步细化逮捕、起诉标准。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42人次,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150人,绝对不诉和存疑不诉74人。深入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推行“亲历性”审查模式。通过现场复勘、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补强证据,发现一盗窃案中被告人张某、谢某合谋诬陷同乡陈某共同参与盗窃的事实,在成功避免一起冤假错案的同时,还追诉了两被告人诬告陷害犯罪。强化审判监督,共提起刑事抗诉6件,3件已改判。华某等人在村级换届选举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经抗诉后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效平息了信访。提请民事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有16件获改判。办理的边某等人虚假诉讼系列案被评为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3.深化裁判执行监督。针对监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1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份。依法监督7名未及时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监督收监违法违规社区服刑人员10人,并推动政法委出台意见加强对刑罚脱管人员的监管;监督30名罪犯缴纳罚金和没收的财产共计14万元,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出台细则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使全市财产刑执行金额和执行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38.6%和47.7%。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有25名确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5份,确保强制措施规范运用。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多项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执行活动中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推动法院将原先分散在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统一收归执行局办理,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办理的王某等人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民行监督案件。
三、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理论引导,组织开展“冤假错案”大讨论、业务建设会等,着力增强干警规范司法意识。全面排查问题,通过走访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开辟网络邮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通过人人自查、科室评查和部门互查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深化检务督察,以司法办案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管理”等11项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期限,确定整改责任领导与主要责任科室,立行立改。强化问责力度,对整治不力的视情在检察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上点名批评;对干警日常违纪违规行为予以量化扣分,并与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2.健全完善司法机制。以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为导向,内外同步细化办案程序,分别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信息平台查询、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特别是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行不捕告诫和附条件不起诉,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再犯罪率,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机关出台点对点联系、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与环保部门制定加强环境污染案件惩治与预防的文件,基层检察室也分别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了工作对接协作机制,提升整体规范水平。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出台违反“十个严禁”处分办法、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效能。
3.努力提升规范成效。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更加规范有序,有6处安全隐患被清除。涉案款物管理更加规范,清理出了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上缴罚没款800余万元。确定案管部门统一受理并监督律师申请的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特别重大贿赂”等案件信息,保障律师会见权。通过完善电子卷宗档案库、实行移动存储载体方式阅卷、强化电子卷宗的保密管理等途径,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完善《约见检察官工作规定》、设立律师预约专线、建立律师意见书面反馈制度等,使听取律师意见成为常态。
四、注重夯实检察基础建设,保障科学发展
1.全面提升队伍素能。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等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干警思想根基。通过落实检务督察、规范八小时之外管理,提升干警的作风纪律和廉政意识。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依托青年干部成长论坛、青年励志会活动平台,开展“三案两书一课题”、“检察微课”评比等活动,举办干警素能提升班,安排干警参与信访接待、到镇村挂职锻炼,使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有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6名干警被绍兴市检察院评为“三十佳”。在年底开展的公诉积案集中清理活动中,单月审结公诉案件316件,创历史新高,展示了全院干警团结协作、敢于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市委领导,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每周一次以上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季寄送《与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主动邀请纪律作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90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1176份,推进“阳光检察”建设。
3.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加强检察装备建设,对办案工作区、看守所讯问室进行改造升级,建设远程视频信访接访中心,增加身心监护仪等侦查技术装备的投入,使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建成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现已有43家部门和单位接入,信息资源涵盖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重要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提升了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加强“两房”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用房顺利推进,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和市委工作中心,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为推动诸暨实现新常态下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保障中心大局,推进依法治市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1225件1754人、起诉案件1879件2876人,受理批捕、起诉案件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1.3%和21.7%,人数上升12.1%和24.3%。面对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66人,起诉809人。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动态跟踪研判等手段,合力打击破坏施工环境类犯罪15人、以信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8人、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5人、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21人,并发送检察建议推动农村药品监管整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6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119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完善信访案件流转监督等制度,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87件次。
2.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聚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对逃废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7人,起诉125人,同比分别上升57.1%和135.8%。针对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的“涉网三领域”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共办理该类犯罪143人。快速办理涉案嫌疑人达百余人的特大网络交易平台诈骗案,张某等11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商业贿赂等犯罪41人,补强关键证据成功起诉“零口供”的杨某某职务侵占、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办案剖析小额贷款公司运行中的不规范等问题,引起市政府职能部门重视。
3.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将基层检察室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战略举措,在枫桥、店口检察室分别推行化解矛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 “一室一品”建设,增强司法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加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消除信访隐患,强化基层干部规矩意识,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17人,移送纪检部门作出党纪处分42人,有效化解了40件群体访、重复访等信访矛盾。深化检察环节“枫桥经验”,通过在基层检察室设置刑事和解工作室,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社会人士担任和解引导员,促成刑事和解46件,基层刑事和解的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店口检察室继枫桥检察室之后也被评为全省示范检察室。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1.大力惩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53件5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3人、渎职侵权犯罪12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其中科局级以上干部16人,其中现职9人,查办了人社局局长金伟法、人大浣东街道工委主任孟加元、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辉等一批大要案。坚持办案与预防一起抓,通过预防同步介入探究犯罪主客观原因,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针对性建议8条。深化村级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建立“发现问题→移送查处→预防跟进”的一体化机制,指导责任主体规范开展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观摩汤某某滥用职权等案庭审,联合法院在阮市、枫桥等地开展涉农职务犯罪巡回法庭,向全市各镇乡部门发送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光碟,编发反渎职侵权宣传画册,开设“暨阳预防”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2.加强侦查审判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审查关,进一步细化逮捕、起诉标准。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42人次,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150人,绝对不诉和存疑不诉74人。深入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推行“亲历性”审查模式。通过现场复勘、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补强证据,发现一盗窃案中被告人张某、谢某合谋诬陷同乡陈某共同参与盗窃的事实,在成功避免一起冤假错案的同时,还追诉了两被告人诬告陷害犯罪。强化审判监督,共提起刑事抗诉6件,3件已改判。华某等人在村级换届选举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经抗诉后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效平息了信访。提请民事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有16件获改判。办理的边某等人虚假诉讼系列案被评为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3.深化裁判执行监督。针对监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1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份。依法监督7名未及时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监督收监违法违规社区服刑人员10人,并推动政法委出台意见加强对刑罚脱管人员的监管;监督30名罪犯缴纳罚金和没收的财产共计14万元,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出台细则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使全市财产刑执行金额和执行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38.6%和47.7%。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有25名确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5份,确保强制措施规范运用。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多项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执行活动中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推动法院将原先分散在基层法庭的执行工作统一收归执行局办理,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办理的王某等人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民行监督案件。
三、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理论引导,组织开展“冤假错案”大讨论、业务建设会等,着力增强干警规范司法意识。全面排查问题,通过走访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开辟网络邮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通过人人自查、科室评查和部门互查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深化检务督察,以司法办案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管理”等11项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期限,确定整改责任领导与主要责任科室,立行立改。强化问责力度,对整治不力的视情在检察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上点名批评;对干警日常违纪违规行为予以量化扣分,并与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2.健全完善司法机制。以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为导向,内外同步细化办案程序,分别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信息平台查询、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特别是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行不捕告诫和附条件不起诉,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再犯罪率,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机关出台点对点联系、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与环保部门制定加强环境污染案件惩治与预防的文件,基层检察室也分别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了工作对接协作机制,提升整体规范水平。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出台违反“十个严禁”处分办法、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效能。
3.努力提升规范成效。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更加规范有序,有6处安全隐患被清除。涉案款物管理更加规范,清理出了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上缴罚没款800余万元。确定案管部门统一受理并监督律师申请的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特别重大贿赂”等案件信息,保障律师会见权。通过完善电子卷宗档案库、实行移动存储载体方式阅卷、强化电子卷宗的保密管理等途径,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完善《约见检察官工作规定》、设立律师预约专线、建立律师意见书面反馈制度等,使听取律师意见成为常态。
四、注重夯实检察基础建设,保障科学发展
1.全面提升队伍素能。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等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干警思想根基。通过落实检务督察、规范八小时之外管理,提升干警的作风纪律和廉政意识。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依托青年干部成长论坛、青年励志会活动平台,开展“三案两书一课题”、“检察微课”评比等活动,举办干警素能提升班,安排干警参与信访接待、到镇村挂职锻炼,使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有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6名干警被绍兴市检察院评为“三十佳”。在年底开展的公诉积案集中清理活动中,单月审结公诉案件316件,创历史新高,展示了全院干警团结协作、敢于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市委领导,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每周一次以上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季寄送《与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主动邀请纪律作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90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1176份,推进“阳光检察”建设。
3.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加强检察装备建设,对办案工作区、看守所讯问室进行改造升级,建设远程视频信访接访中心,增加身心监护仪等侦查技术装备的投入,使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建成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现已有43家部门和单位接入,信息资源涵盖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重要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提升了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加强“两房”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用房顺利推进,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