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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6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全市工作大局为中心,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行源头检察,探索“集约、谦抑、节能、高效”的绿色司法法治实践,使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确保“G20”峰会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厚植发展优势,源头服务中心大局
1.保障稳定社会环境。把确保G20期间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动态跟踪研判等手段,共批捕各类案件530件746人、起诉1596件2515人;妥善处理群众信访821件次,集中排查处理苗头性风险51件次,杨水龙等8名“非访”人员犯罪行为得到刑事追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托刑事和解、初核办案、邀请律师参与接访等机制化解源头矛盾,引导刑事和解42件次,对599人作出不捕、不诉处理。针对微信贩卖“鱼雷”案件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物流、快递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
2.营造健康营商环境。围绕转型发展“组合拳”,继续深化打击逃废债行动,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转移财产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人。扎实开展“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构建“三分两集中”的办案模式,严厉打击支付宝诈骗、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520余人。出台服务非公企业十七条意见,细化重大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报备和风险评估、涉案企业主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等具体举措。通过联合工商联建立信息交流反馈、投诉监督等五项机制,组织万安集团等企业员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微课进民企”等形式,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落到实处。
3.维护廉洁政务环境。强化法治反腐,共查处职务犯罪3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8人,渎职侵权犯罪9人。围绕保障G20峰会、法治环境大提升等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查办破坏“三农”发展的粮食系统职务犯罪7人、损害创新补贴公平发放的科技系统渎职犯罪5人,查办影响农村稳定的村干部职务犯罪17人。准确区分犯罪与失误、渎职与担当,制定出台“无为问责、担当免责”工作办法,为营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提供法治支撑。坚持办案与预防一起抓,对粮食系统和银行系统窝串案开展同步预防,探究犯罪主客观原因,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针对性建议;强化宣传教育,依托“暨阳预防”微信公众平台、预防微课、警示教育课等形式,先后对国土、环保、雄风集团等机关单位及9个镇乡开展针对性预防教育,进一步提升预防实效。
(二)紧扣民生关切,源头融入社会治理
一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依托基层检察室延伸工作触角,扎实落实“两所一庭”的监督、协作机制,向辖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发送执法监督意见17份,2名案件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建议被撤销, 1名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村干部经监督被行政处罚;在环保所设立检察联络站,加强环保执法监,开展生态环境专项巡查5次。融合枫桥经验,推行村级重点工程同步预防的“绿色模式”,针对相关不规范问题发送检察建议2份,约谈19人次,确保质量放心、村民安心、干部顺心。
二是开展环保、食药专项检察。加强与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联系,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两法衔接”机制,提升环保、食药领域犯罪打击效果。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1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人。探索生态修复补偿模式,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联系水政渔业部门放生鱼苗修复水环境,对非法采矿案积极追回赃款用于资源回填。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基本权益,打击非法经营药品及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3人;在办案中加强调研分析,针对处方药流通环节乱象,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并提出切实举措,有力规范了处方药流通市场。
三是全面强化未检工作。积极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与团市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帮教基地,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成立心理疏导室,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共对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为36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一人一调查”的人格甄别工作,被纳入全省试点。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创建“小维姐姐”形象,联合市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共同设立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法制宣传11次。
(三)精炼检察业务,源头强化法律监督
1.优化侦查审判监督。通过建立与公安机关的点对点联系、重大案件信息通报等机制,加大对侦查机关案件数量、质量的双重把控。共监督立案17件、法定不起诉12人,追诉漏犯、漏罪27人次,其中3人已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化审判监督,对7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已全部改判,其中3人系一审无罪被改判有罪。向法院发出民事生效裁判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获法院支持。
2.创新民事行政监督。建立常态化民事行政监督机制,联合法院出台协调配合工作意见,夯实民行监督根基。紧盯行政执法监管盲区,在环保、食药及物流、快递业等相关部门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29份,其中26份已有效落实;促成浙江省首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到位,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高铁沿线安全隐患监督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应邀到上海铁路局介绍,正义网、浙江法制报等多家媒体予以宣传。
3.做实刑罚执行监督。以保障G20峰会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落实特殊人群风险管控。共监督19名未及时交付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监督追缴32名罪犯执行财产刑,全省刑事执行财产刑执行现场会在本院召开,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0人,均被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现场监督,纠正违规13人次。被绍兴市综合治理办公室评为“天网行动”先进集体,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坚持严管厚爱,源头筑牢检察根基
1.着力促进司法规范。以保障律师会见权与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评查组织机构、完善评查方法、细化评查标准,优化评查实效。构建“事先、事中、事后”纵贯全程的立体化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流程监控,提升案件质量。加强检律互动,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通过主动走访律师、召开座谈会,搭建指尖交流平台,建立自侦案件律师会见申请登记和跟踪督办制度、律师投诉专用通道等,确保律师执业权落到实处,倒逼执法规范。
2.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在内网开设学习教育板块,建立“诸检党建”微信群,发布“每日一题”等形式方便干警自学,实现“学工共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严禁酒驾、“压实两个责任”等专项行动,强化内部检务督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执法理念。扎实推进“岗位练兵”,充分利用青年励志会平台,开展辩论、演讲、微宣讲等比赛活动,强化干警“会讲、会写、会执法办案、会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加强凝聚力建设,通过干警荣誉积分档案、“检察之星”评比等,形成创先争优、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
3.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向代表委员编发工作动态短信、编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落实反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完善“两微一端”等,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邀请纪律作风监督员参与明察暗访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赢得外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保障队伍人心稳定、业务衔接有序。顺利完成“两房”建设及整体搬迁工作,为检察工作更好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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