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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7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县市”奋斗目标(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推行源头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扎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护航“平安诸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29件1168人、审查起诉案件1765件2577人。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361人,起诉1191人,提前介入“宁绍”特大持枪抢劫杀人等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据,确保案件依法从快处理。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逃废债”55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165人。打防结合遏制电信网络犯罪,批捕90人,起诉461人,探索形成“三分两集中”打防互联网犯罪经验,成为全省“互联网法治研究联盟检察实践基地”。
创新提升“枫桥经验”。坚持绿色司法,传承“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47人不批捕,278人不起诉,66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被改变强制措施。依托基层检察室、派驻枫桥派出所检察工作室,全方位参与“平安浙江特色小镇”建设,成功和解轻微刑事案件67件,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问题79件次。积极做好重要节会维稳和防控工作,完善律师联合接访、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妥善处置群众信访456件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实行群防群治,首创 “多方联动”工作模式对8名被害人开展刑事司法救助,组织社会专业人士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设立的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基地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地。
贴心服务非公企业。严厉打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批捕31人,起诉72人,其中,打击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犯罪8人,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6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服务非公企业精品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2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靠前服务非公企业,成立“高新区检察服务站”,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性司法意见39件次,组织企业员工旁听涉企案件庭审,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环境、预防犯罪风险。
二、强化监督,忠实履行检察为民使命
扎实开展“两项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监督立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件,批捕17人,起诉42人,系列“口水油”火锅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严惩。守护青山绿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部署实施“十项行动”,投身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0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查处15人,金属加工企业乱排放问题得到集中整治。试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牵头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督促排污企业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建成省内第一个“生态警示公园。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8件13人,追诉漏犯12人,追加漏罪27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法律适用错误、定罪量刑不当等裁判,提起抗诉并改判2件,建议法院再审并改判4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违反规定的31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监督11名已判刑但未收监的罪犯交付执行,监督追缴68名罪犯履行财产刑132.93万元,其中,周某某履行财产刑案属全省首例服刑期满被成功监督执行的案件,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聚焦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纠正、国有财产损失是否全部收缴,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做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分析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督促依法行政,共发出检察建议、执法监督意见16份。同步介入富阳造纸企业向我市南泉岭等地倾倒垃圾案,督促完成垃圾回运13000余吨,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向富阳造纸企业追偿损失。
三、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推进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择优遴选31名员额检察官,形成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办案配置模式,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43%。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将内设部门整合为8个,组建专业化办案组26个,推动形成队伍专业化、扁平化管理的检察工作新格局。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实行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中央关于保障人权新要求,坚持证据裁判规则,探索建立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犯罪指控体系,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4次,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构建刑事指控检警协同大控方格局,强化检察诉前引导作用,对68件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开展类案指导、瑕疵通报16次,形成高质量指控犯罪合力。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积极推进“四类人员”出庭作证,试点开展诉前会议,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促进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推进以提速增效为目标的“智慧检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打造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756份,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877条,高效兑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实现信息查询等事项“零跑腿”。坚持科技引领,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办案系统,参与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平台建设,提升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紧扣司法办案需求,建成远程提审、远程接访等智慧辅助办案系统,应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四、固本强源,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院领导带头宣讲、专题学习等“十个一”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干警理想信念。强化党建引领,打造 “检心”党建服务品牌,建成党员活动室,组建“检馨”志愿者团队,开展“英模大讲堂”、入额宣誓、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率先垂范、践行核心价值观。发挥青年励志会、团总支作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推行干警“四必探”关怀举措,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组巡察并认真整改,严格执行《干警日常行为量化管理及问责办法》,聘请纪律作风监督员明查暗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注重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出台《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定期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打造清廉诸检。强化文明办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流程监督,开展公诉案件“三庭”考核、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推进专业化人才培养,对“三类检察人员”实行分类分层核心能力培训,培养金融、网络、环保等领域绍兴市级业务骨干11名。组织开展“社会大讲堂”、“检察官微讲堂”、“检律对抗赛”等活动,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素能,3名干警获全省业务能手、标兵称号。组织年轻干警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赴基层一线轮岗锻炼等,着力提升年轻干警群众工作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向市委汇报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优化“两微一端”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有多个集体和个人被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够全面,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需求;改革配套机制不够健全,改革成效体现的不够明显;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员额检察官个人素质与员额责任制要求有一定差距;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需进一步深化,科技辅助司法办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检察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第十六届三次全会部署,把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与践行绿色司法相结合,持续推进源头检察,为我市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贡献。围绕“平安诸暨”建设,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建良好治安环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互联网金融领域新型犯罪,积极参与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围绕保障非公企业发展,重点打击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企业创新发展新环境。围绕大花园建设行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努力在提升“枫桥经验”上有新突破。聚焦“枫桥经验”55周年,拓展新时代检察环节“枫桥经验”内涵和外延,扎实做好派驻公安派出所试点工作,提早、靠前参与基层问题解决。坚持“办案”与“预防”同频共振,建立多发性犯罪、犯罪多发群体、犯罪多发环节等重点调研制度,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综合式检察建议、情况反映、年度报告等,促进源头治理。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提炼网络新“枫桥经验”。
三、努力在构建检察监督格局中有新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要求,履行好检察公益诉讼新职责,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力度。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促进检察监督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积极顺应检察改革新发展,遵循“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做精做细做实检察监督主业,加强对有罪不究、裁判不公、执行不严等问题的监督,坚定履行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四、努力在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信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推动清廉诸暨建设。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强化传帮带机制,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常态化交流机制,打造新时代诸检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大力弘扬“红船精神”, 秉持“浙江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谱写“两个高水平”的诸暨精彩篇章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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