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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 发展的重要一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 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六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融 合“枫桥经验”,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 正义”的工作主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诸暨建设,认真履行 批捕、起诉职能,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19件1061人、审查起 诉案件1669件2521人,其中,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危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764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案组,全面引导侦查取证, 批捕利用黑恶势力催讨工程款、实施“套路贷”等犯罪201人、起 诉373人,监督立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11人。主动加强与监 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受理审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决定逮 捕6人,起诉8人。严厉打击传统“黄、赌、毒”犯罪及新型网络 犯罪491人,“12.12”全国网络黑彩赌博案、诸暨上万居民信息泄 漏案等系列重大案件被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黄鑛门”传播淫秽物 品牟利案获评浙江互联网检察十大影响力案例。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依法打击 侵占企业财产、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21人;健全产权司法 保护体系,深入开展对欺行霸市、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打击整治, 批捕10人、起诉14人。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实行捕前、 诉前听取涉案企业意见和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不批捕14人、不起诉37人。积极促进民 营企业治理,首创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制度,向12家企业发送 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努力为民营企业健 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 战,重点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法院建立 涉众经济案件协作机制,加强“P2P爆雷潮”的司法应对,惩治非 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犯罪74人,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3000余 万元,其中,办理坑骗170余名老年人的“亮健百胜”非法集资案 全部退赃退赔,获评全省金融检察类精品案件。服务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在环保局设立联合办公室,建立同步介入机制,打击 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2人,深 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督促缴纳生态 损害赔偿金558.3万元,在次坞镇完成生态修复项目。服务打好 精准脱贫攻坚战,通过司法救助扶贫救困,先后向6名贫困被害 人或者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缓解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 因案返贫等问题。

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打造刑事犯罪源头预防品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编发案例集 《枫收》,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 大基层刑事犯罪预防力度,建成全国首个面向农村基层的刑事犯 罪源头防治中心,普及刑法知识,提供犯罪风险防范建议,获最 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高度肯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 预防延伸,推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开展“法治进校 园、进社区”宣讲活动,依托“1963法润”直播平台,开展“预防网 络沉迷,远离网络犯罪”主题宣讲,点击量突破40万次;打造青 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东盛等3个社区设立“家居式”观护帮教 基地,未检工作品牌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

构建权益保障检察工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 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探索“检察+网格”工作 机制,高效监督处理侵害群众权益的民生问题70余件次。传承 “枫桥经验”中“捕人少、治安好”的精髓,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源头 把关机制,推进对侦查活动的全程介入,促进人权保障机制全面 贯彻落实,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75人不批捕、342人不起诉, 81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被改变强制措施。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 益的司法保护,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及针对老年人、残疾 人实施的犯罪46人;重点打击“老赖”等恶意欠薪犯罪,帮助农 民工讨回拖欠工资60余万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应 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优化检察服务中心,高效保障律师执业 权利。

扎实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突出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 用,深化“检察室+联络站+联络员”工作体系,协助镇乡村依法化 解矛盾120余件次。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成立检 调对接和解工作室,首创“点单式”择调机制、诉前争议解决机制、 调解与帮教同步机制,促成和解137件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5%, “一室三制”检调对接工作品牌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入围 全国“政法改革之星”评选活动,典型事例被《人民日报》报道。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健全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联 合接访、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通过导入司法救济等机制,妥善 化解信访矛盾40余件次。

三、聚力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法律监督职能

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积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 督理念,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09举报热 线,对接浙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畅通与监察委员会线索移送机 制,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被市政府发 文支持。聚焦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 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群众关注领域问题,共发出行政公益 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督 促清运工业和生活垃圾3万余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回国有财 产220万余元,督促整改校园周边小商店、路边摊等食品卫生安 全隐患,对五年来被判处食品从业禁止令的124人,制作“黑名 单”报送主管部门,杜绝制售“毒食品”人员“重操旧业”。

切实强化侦查和审判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推行审查与 调查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督促立案5件9人,督促撤案1 件3人,追加漏捕6人,追诉漏罪漏犯26 A,提出纠正违法意 见7件,发送类案瑕疵通报4期。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开展 量刑畸轻畸重裁判审查,提出抗诉7件,5件已获法院改判,一 冒用他人姓名案经抗诉改判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补齐民 事审判监督短板,抽样审查民事诉讼案件100余件,提出抗诉和 再审检察建议4件得到法院依法改判;集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 督,审查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重点领域案件40余件,打击“套 路贷”等案件背后的虚假诉讼犯罪5人,此外,排摸虚假诉讼线 索4件22人,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不断深化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做精做细刑事执行监督,借 助社区矫正监督智慧辅助平台(A-PDA),监督违反规定的20 名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监督33名已判刑但未及时收监的罪 犯交付执行,就超期羁押、矫正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向司法行政 机关提出执法监督意见21件次。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74 名罪犯履行财产刑142.9万元。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集中对 100余件非诉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进行专项审查,发 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件,检法协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厚植司法公信,积极塑造良好检察形象

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强化 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坚持抓班子,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要求, 发挥“头雁效应”,带好队伍,领好“路”。6名担任员额检察官的 院领导共办案案件140件,数量居绍兴前列。坚持抓党建,严格 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强 化信念,育好“魂”。5名干警获评诸暨市“万名好党员”、“助人为 乐模范”等称号,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机关党建示范点”。坚 持抓素能,开展检察官微课堂、社会大讲堂,组织辩论赛、观摩 庭、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本领,练好“才”。新涌现出绍兴 市级以上业务能手、标兵6人。

深入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将恪守廉洁作为司法公正和司法公 信的基石,出台创建清廉机关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集中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建成廉 洁主题文化走廊,开展各类清廉文化作品评比,加大清廉文化宣 传,提升文化育人力度。加强检察官履职行为管控,落实廉政风 险预警机制和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检务督察50 次、案件质量评查166件次,“零容忍”对待违纪违法,筑牢廉洁 从检底线。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 极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 扣落实。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监督之下, 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联系,每周短信通报检察工作要情,每季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 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专题 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案 件信息,讲好检察故事,“诸暨检察”微信公众号获评全省政法系 统优秀公众号。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前列,荣获 检察系统集体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有15个集体和 个人被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特 别是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 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发展依 旧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主要有:法律监督还处于转型发展 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发展还不充分;司法体 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还需要深化,员额动态管理、绩效考核等机 制还不够健全;高层次专业人才总量不多,办理各种新型案件的 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 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 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强化法律监 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奋力 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抓好四方面 工作:

一、 以强化行动担当为要求,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大局。

主动融入市委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重点惩治危害 经济金融安全的犯罪,坚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加强对民营经济 服务保障力度,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 和财产安全。融入美丽诸暨建设,加强生态领域检察专项监督, 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守护好美诸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深化“检察+网格”工作机制,提升检察促进社会治理能 力和水平。

二、 以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为核心,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 充分发展。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改革,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做优 刑事检察工作。大力实施“智慧民行”,全面排查套路贷、逃废债 等案件背后的虚假诉讼,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和 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聚焦民生大力推进公益诉 讼,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介入力度,充分发挥检察维护国家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三、 以打造精品案件为导向,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深化 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刑事诉讼监督的案件化办理机制,完善绩效 考核和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以优质检察产品树立法律监督权威。 建立健全类案标准指引,建立团队作战、会商研判机制,提高办 理大案、要案、有影响案件的能力,确保办理的案件都能经得起 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充分认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深刻内


涵,做好案中案后释法说理、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 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以补齐能力短板为抓手,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努力把学习 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把握政法智能化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大智 慧检务建设,注重引进智能化系统在检察监督中的应用,完善检 察服务中心,健全便民利民功能。突出检察人才培养,积极开展 技能培训、检察沙龙和岗位练兵,促进检察干警成长成才。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 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重落实,求质效,进一步推动“八 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诸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全国模范检察院: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授予的检察系统集体最高荣誉,每五年从全国3200余家基 层检察院中评选一次。2018年11月27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作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会 后,绍兴市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向诸暨 市人民检察学习的决定》。

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机制:是指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案 件发生后,对不符合现场修复条件,且有替代性修复必要的,司 法机关引导、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 政主管部门签订书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协议”,依照协议对替代 性修复项目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并对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的机制。

刑事犯罪源头防治中心:位于诸暨市枫桥镇枫桥检察室,总 面积600平方米,包含“源、知、鉴、防、治”五个展厅,主要利 用多功能展板、智能电子设备等技术,通过检察官讲解、释疑、 互动等形式,展示农村基层多发易发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普及 刑事法律知识,提出犯罪风险防范建议。

“家居式”观护帮教基地:是在坚持保密原则的基础上, 检察官对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就近安排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从 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各个方面对其开展 帮教,使其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矫正,重新回到正常的学习 生活中。目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在东盛社区、江新社区、枫源村已建立三个“家居式”观护帮教基地。

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是《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 (2017-2020年)》的一号示范工程,旨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 技术,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破除政法各单位相 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之间存在的数据壁垒,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的 协同办案。

“一室三制”:是指立足检察职能优势,成立检调对接和解 工作室,建立增进信任的“点单”择调机制,构建有利于和解的诉 前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多方联动调解与帮教同步工作机制,一系 列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的统称。

社区矫正监督智慧辅助平台:是绍兴市检察机关与杭州创盾 科技公司联合开发系统,具有“智慧网络巡察”“智慧任务派 单”“智慧分析反馈''三项功能,即通过环节权重分析(A)、任务 智能生成(P)、现场手机检查(D)和结果智能反馈(A)运行 模式,对指定社区、指定人员、指定环节进行检查,自动生成任 务清单,再由检察人员到辖区司法所有针对性核查,智慧辅助平 台会自动“筛选”,对已检查过的环节自动剔除,有助于对缓刑、 假释等人员的检察监督。

“五个过硬”:是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 过硬、作风过硬。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提出。

“智慧民行”:是指通过软件设定监督内容的特定要素,从 海量裁判文书中进行大数据分析,从中发现可疑案件线索进而有 效核查的办案方式,该系统有助于突破传统民事诉讼监督的瓶 颈,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从被动监督、个案监督、碎片化监督向
主动监督、类案监督、系统化监督转变。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 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 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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