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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努力将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检察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努力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经济复苏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面对突发疫情,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院领导带队,第一时间抽调3批次65名干警协助社区,对2000余家企业、居民开展疫情摸排防控。紧盯特殊时期社会稳控,既依法从严惩治利用疫情形势进行口罩订单诈骗、恶意骗货等侵害群众权益犯罪12人;又提前介入、源头把关,防范疫情防控中轻微冲突升级处理、公民隐私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引导依法抗疫。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风险点,疫情初始即向监管场所提出在押人员疫情防控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医疗废弃物等危险生活垃圾专项检查,向党委政府报送涉野生动物案件分析报告,源头防范涉疫隐患。

  切实维护平安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审查逮捕案件454件674人、审查起诉案件1553件2519人,批准逮捕510人、提起公诉1956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聚力开展“六清”行动,始终坚持“不拔高、不降格”,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4人、起诉137人,案件诉判一致率100%。积极应对传统犯罪网络化发展态势,对网络“黄、赌、毒、骗”犯罪提起公诉233件799人,铲除违法平台31个、黑灰产业链11条,推进清朗网络空间建设。办理的利用网络论坛群组贩卖毒品案,督促有关部门封堵寄售毒品漏洞,被最高检评为“毒品犯罪检察治理”典型案例。助力换届选举,配合完成全市7000余名候选人的资格联审,指派20余名干警协助联系镇乡街道开展相关工作,保障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贯彻“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落实市委“三大工程、七项行动”部署,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以专门走访、主题座谈等形式问需企业139家;选派14名干警担任驻企服务员,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件次。突出保市场主体,在复

  工复产关键期,对43名涉企案件负责人、业务骨干依法相对不起诉或建议适用缓刑,并落实跟踪回访,保障企业快速恢复经营。密切关注疫情背景下企业面临的新情况,依托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商,向9家企业发送经营风险提示函,引领企业开展规范建设。严惩利用合同诈骗企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54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为企业管理筑牢“防火墙”。

  二、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坚定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开展“争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紧密融合。

  注重检察环节矛盾化解。积极对接入驻“矛调中心”,实行举报、信访、维权一体化办理,化解矛盾48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推行检察听证,打造“听证+”工作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协会代表等参与听证,有效增强检察参与化解矛盾透明度。杨某信访案通过组织听证,让人大代表、律师等作为评议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矛盾顺利化解,被最高检作为典范介绍。落实信访“代办员”制度,由领办检察官代为跑腿“走流程”,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如企业主俞某拍得厂房三年无法入驻,多次信访要求检察监督,经检察官代办协调,得以顺利搬进“新厂房”。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性质恶劣的30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87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当好未成年人公共

  利益守护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8人,发送检察建议4份,监督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十部门推行罪错未成年人社会教育计划,首创一体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并成功承办全国未成年人检察智能化研讨会。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借助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润直播”等平台,普法面涵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我院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彰显检察工作为民情怀。将保民生融入检察工作每一个环节,对刚出校门涉世不深、择业不慎陷入犯罪的16名涉案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通过办案为劳动者追讨欠薪440万元,帮助910名被害人挽回财产损失1200余万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首创社会捐助型司法救助模式,在市慈善总会设立“检馨”救助基金,社会捐款与财政救助多维联动,开展司法救助56人次,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检察长肯定。传承“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依法对罪行较轻并积极认罪认罚的110人不批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文明的更高需求。

  三、贯彻落实省委《意见》,提升“四大检察”监督质效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分工》,不断提升“四大检察”质效,助推法治诸暨建设。

  优化刑事检察。全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45%的案件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快速办理。依托浙江检察App,全面应用远程讯问、远程送达等技术,实现疫情期间“无接触”办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努力将“案—件比”指标降到最低,提升办案质效。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量刑权行使,创设量刑释明机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9.82%。助力反腐工作,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10人,调查核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8件,移送党纪政纪处分6人,查处绍兴市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不断深化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督促立案11件、撤案9件,追加漏捕漏诉28人,3件案件经审判监督获改判,协助法院督促391名罪犯履行财产刑,防止“纸面服刑”,监督24名违反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检察。始终坚持共赢理念,联合法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系列“套路贷”、重大劳资纠纷案件背后90余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获得改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强化金融领域检察监督,与人民银行诸暨支行及全市商业银行联手,共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作中心,建立线索移送、联防联动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合力破解执行难,针对多发、易发的程序类瑕疵,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份,助推民事案件规范执行。加强民法典学习和宣讲,走访相关行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帮助梳理注意事项,保障民法典顺利实施。

  拓展行政检察。着力防止行政处罚决定成为“空罚空裁”,通过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与法院共同推进77件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参与化解工伤认定、行政赔偿等领域案件10件,既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又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诉累”。某经营部诉人社局工伤认定案,经我院介入调解,原告撤诉,帮助等待两年之久的劳动者兑现20余万元赔偿补偿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出台“行刑联动”机制,其中封堵涉案单位利用简易注销逃避罚金刑责任漏洞的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书记肯定。

  提质公益诉讼检察。扎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支持配合、联动响应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关注民生公益热点,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校车监管缺失、网络点餐平台失管、工程渣土偷倒乱倒等一批问题。坚持以最少的司法、行政成本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积极探索公益损害磋商机制,23件案件经诉前磋商达到问题解决率100%。探索“检察+网格”工作模式,依托基层检察室,吸纳网格员当“情报员”,协助收集公益损害线索,如网格员反映的某山塘水源污染问题,经我院介入调查,督促及时解决,让350多户村民喝上放心水,获《浙江日报》报道。

  四、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新时代人民满意检察院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五个过硬”要求,树公信、塑形象,锻造德才兼备的检察队伍,营造规范、高效、清廉的司法环境。

  加强检察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每半年专题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确保党委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扎实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

  聚焦执法司法规范化。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全面排查问题,健全完善制度21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强化案件流程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评查,落实员额检察官联席会商等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深化律师权益保障,提供远程视频会见、线上法律意见提交等服务,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难等问题。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每周短信即时通报检察工作要情,认真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专题审议,及时反馈落实意见。积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座谈,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主题“检察开放日”4次,邀请媒体、行业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深入了解,努力让检察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成检察机关网络舆论引导全国试点,全面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奖优罚劣促进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落实。加快青年干警培养,组织岗位练兵,选派优秀年轻干警援疆、到上级院以及党委部门交流锻炼,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百名检察教官”、市“巾帼建功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培养干警业务钻研精神,引导检察官孵化业务品牌,完成省级以上重大调研课题2项,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0篇,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挑战、经济复苏压力,我们团结一致、奋勇拼搏,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6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1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有20个集体和个人被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努力营造更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工作还不够精准有力;二是打造具有诸暨辨识度和全国引领性成果上,与走在“前茅”的目标还有差距;三是落实省委《意见》上,成效还不够显著;四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亟待跟上。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一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

  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律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为我市成为全国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窗口”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始终立场坚定,更好维护中心工作大局。结合“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对于发现社会治理漏洞的作用,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力护航企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始终与时俱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严厉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充分运用现代化管控手段,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三是围绕新发展格局,始终持之以恒,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聚焦法治建设新要求,深化”四大检察”格局。构建“惩、护、监、治”一体化刑事检察工作模式,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全方位深耕民事检察监督,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输出法治动力。构建体系化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化四大领域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着力新发展要求,始终精益求精,不断打造检察现代化人才高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握国家现代化建设对干部队伍在格局、素质、能力、作风等方面的新要求。持续加强内外部监督,构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管控体系。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迎风破浪向潮头,锚定方位再进发!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法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奋勇开启检察护航平安诸暨、法治诸暨建设新征程,为诸暨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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