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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诚履职,争先创优,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自觉融入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障市委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全局工作中来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加强“P2P平台爆雷潮”司法应对,与23家银行共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作中心,惩治涉众互联网金融、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15人。着眼服务创新强市战略,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知识产权犯罪103人,“洁丽雅”等驰名商标得到有效保护。强化工程项目推进法治保障,起诉重大工程建设中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犯罪65人。探索法治助力共同富裕路径,对121个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因案致困家庭渡过难关。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六稳”“六保”政策,推动护企检察措施落实落细。从严从快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58人,为企业挽回损失3700余万元。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对194名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我市200余家纺织企业陷入虚开增值税发票危机,及时加强“检察预警”,牵头推进轻缓处理,助力企业“司法康复”。立足办案深化司法服务,率全省之先组建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定期研判涉企风险,引导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协同推进清廉诸暨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监委工作衔接,落实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22人、起诉30人,城建、拆迁等领域一批腐败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责,查办绍兴市院交办的徇私枉法等案件6起,其中1起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辅警管理,畅通在押人员检举控告信件流转渠道,健全取保候审审批机制,源头防范执法办案廉洁风险。

  全面深化检察数字化改革。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打造检察履职“最佳应用”,助力高水平整体智治。针对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建立类案监督数字化模型,督促清理325家“空壳公司”,切实斩断“空壳公司”充当犯罪工具后路。打造“星海守望”平台,在市委支持下迭代升级为“浙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获评全省数字化改革第二批“最佳应用”。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推广“浙江检察App”,全面实现电子卷宗在线推送、讯问提审远程进行,检察办案方式不断适应新的时代要求。

  二、坚决维护稳定,扎实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不“拔高”、不“降格”,批捕174人、起诉332人,追捕、追诉97人,其中通过补充侦查,依法将跨省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卖淫的柏金贵等13人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柏金贵被判处死刑,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例。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监督改变黑恶定性30人。坚持深挖彻查,精准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2人。开展“打财断血”行动,共追缴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涉案财产400余万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紧盯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98人,起诉10743人。健全检警协作机制,提前介入重罪案件,源头把控案件质量,对4起陈年命案第一时间介入、引导固定证据,“逍遥法外”十余年的罪犯均被绳之以法。积极应对网络犯罪大幅上升趋势,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诈骗黑灰产业犯罪2025人,最大限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18人,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金400余万元,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贯彻市委“两手硬、两战赢”部署,全体干警积极投身疫情阻击战,协助社区开展人员摸排、核酸检测、守好“小门”等工作,将检察“小我”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坚持在“战疫”中依法履职,率全省之先提出在押人员涉疫风险检察建议,督促监管场所及时封堵漏洞;高效惩治涉疫犯罪,办理口罩诈骗、外贸诈骗等案件12件。监督治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等隐患,始终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检察监督不缺位。

  三、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治理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

  坚持矛盾就地化解。将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创新开展“一室三制”检调对接工作,入选全国“政法改革之星”评选。全面推进检察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当场化解、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妥善处理信访举报4000余件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依法打击以维权为名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违法闹访31人,弘扬依法维权正能量。突出抓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特殊时段矛盾排查化解,有效化解信访积案12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定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962人作出不批捕、2051人不起诉,努力追求“捕人少、治安好”。健全退赔挽损机制,帮助涉案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8600余万元,源头减少因案积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刑事犯罪源头防治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1963法润”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受众50余万人次,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全面加强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激活检察支持起诉制度,帮助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维权60余次,成功讨回薪资、赡养费、抚养费等450余万元。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0人;坚持惩戒与帮教相结合,对未成年人不捕70人、附条件不起诉108人。检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开展“检护利剑、法润兵心”送法进军营活动,坚决维护军人军属以及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秉持保障律师权益就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理念,监督阻碍律师执业案件16件,为律师提供线上法律意见提交以及线上阅卷、跨省阅卷等服务。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侦查监督持续加强,监督立案120件,监督撤案5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1件,对不构成犯罪以及证据不足的391人依法不批捕、212人依法不起诉。建立刑事裁判同步审查机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获改判14件。推动“纸面服刑”治理,监督718名罪犯履行财产刑,监督违反规定的107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对条件不符的21名罪犯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落实“捕诉一体”“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等机制,办案效率提升20%,“案件比”降至1.25,刑事案件质效实现跨越式提升。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围绕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履行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职能,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35件。联合法院、公安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行动,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实施“套路贷”等161件虚假诉讼案件被依法纠正,涉案总金额1500余万元。充分运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利用司法确认特别程序逃避债务等异常裁判线索加大调查核实,切实维护民事审判实质公正,如吕某某与陈某某等串通利用司法程序转移财产200余万元,被我院监督纠正。全面梳理民事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隐性超期审理、终本执行不当等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审判更规范、执行更到位。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坚持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40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法院共同推进51件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坚决防止行政处罚“白条化”。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参与化解工伤认定、宅基地审批等领域行政争议案件26件,杨某等户土地定桩放样监督案中,我院推动行政争议“一揽子”解决,让5户群众圆了盼望十几年的“安居梦”。动态关注因行政诉讼生效裁判引发信访等问题,陈某某涉土地登记信访案,通过监督变更确权登记,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长达十余年的信访被平息。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期望,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9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撬动跨省倾倒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等顽疾治理,在富阳造纸企业向南泉岭倾倒垃圾案中,监督清运纸渣垃圾7000余吨。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聚焦“骚扰电话”等影响群众生活安宁的“小事”,依法监督进行行政处罚,推动行业治理,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树立源头警示牌,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五、厚植发展根基,接力赓续人民检察事业红色基因

  坚持政治统领检察业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检心”党建品牌,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论辩赛、微课堂、上挂下派等多元化岗位练兵,全方位提升干警素能。获评绍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浙江担当作为好干部”周锋等一批先进典型。

  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紧绷廉洁从检之弦,加强“顽瘴痼疾”整治,及时扫除风险隐患,严肃处理退休违规从事律师、在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制定针对性措施44项、完善制度17项。认真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履行重大事项登记报告责任,坚决将问案、说情、打招呼等干预司法行为拒之门外。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通报,持续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获评绍兴市“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每周短信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要情。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座谈,主动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率全省之先探索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合力推动解决绿城百合公寓等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安全隐患,赢得群众点赞。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邀请媒体、行业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了解检察,让检察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稳居全省前列,46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集体和个人被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记功、表彰累计89次,特别是在2018年荣获检察系统集体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首历程,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更觉使命光荣、重任在肩。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才能把准航向、高效履职;必须恪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问题,才能赢得信任、获得支持;必须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追求同频共振,才能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守护公正、维护公益,画出平安诸暨、法治诸暨建设同心圆;必须秉持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守牢廉洁底线,努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战斗有力的检察队伍,才能推动基层检察事业在新征程上不断展现新作为、新气象。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服务中心大局、促进共同富裕的结合点还不精准,举措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数字检察建设任重道远,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够健全,能监督、善监督的人才还需要加大培养力度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务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诸暨乘势而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五年,市第十七次党代会提出“一四五”战略部署,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力答好发展“十问”,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打造共同富裕新高地、高水平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诸暨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护航诸暨稳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完善涉企案件治理模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增进民生福祉,综合考虑法、理、情,认真办好关涉人心向背的“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

  二是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诸暨建设。念好“惩、防、化、治”四字诀,健全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打造检察创新“枫桥经验”成果阵地,为“枫桥经验”60周年献礼。加强法治教育,补齐犯罪高发领域社会治理短板,源头减少犯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好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推动社会文明的关键案件,助力打造精神文明新高地。

  三是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更高能力撬动法律监督跨越式提升。把数字检察建设作为高质量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抓手,着力攻坚“四大检察”难点、堵点。推进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嵌入法律监督,以数字检察护航数字经济发展。深入探索大数据类案监督路径,放大“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规模效应。坚持能动检察,以侦查调查的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一体化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

  四是专注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以更高要求树立新时代检察形象。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关键,开展政治铸信工程,引领干警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办案理念;开展规范提效工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依法廉洁运行;开展素能筑基工程,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升开放意识、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争当“领跑者”。

  各位代表,任时代变迁,唯初心不渝。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前列意识、领跑勇气,奋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努力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答卷,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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