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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形势,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锚定“两个先行”,奋进“五个率先”,聚力“两放三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勇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排头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两个先行”

我们以积极有为的姿态,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除险保安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平安诸暨建设,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75件533人、审查起诉案件1774件259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有组织犯罪综合治理。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依法打击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犯罪30人,优化金融生态。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通过办案推动油性油漆、甲醇等危化品监管问题的集中治理。守护百姓“钱袋子”,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侵财犯罪732人;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0件36人。

担当作为助力共同富裕。坚持“每案必追、受益必退”原则,挽回刑事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3700余万元。坚决维护一线劳动者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发挥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帮助13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70余万元,获省检察院肯定,被《人民日报》报道。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救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57人,有力缓解因案致困。

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法打击企业“内鬼”等犯罪61人,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依法对58名涉嫌犯罪的企业骨干或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协同推进法治诸暨建设。设立全省首个驻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努力为我市创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贡献检察力量。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监督纠正,源头助力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自觉融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探索“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一体推进机制,让基层法治监督更严密,相关工作获省检察院肯定。自觉融入反腐败大局,加强监察调查和刑事诉讼对接,构建高效监检衔接新格局;协助绍兴市院查办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有力捍卫司法公正。

二、持续领跑竞跑,以数字检察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们全面融入数字化改革浪潮,将数字检察的迭代升级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理念深度融合。

构建融合治理的法律监督新模式。通过搭建各类监督模型,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最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原创构建13个数字化类案监督模型,2个获评全国先进,6个纳入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成功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09件,模型数量、办案质效均居绍兴第一。如针对社区矫正监督中因数据壁垒导致的“同事不同罚”“轻罚漏处”等情况,搭建类案监督模型,监督4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推动相关执法问题得到整改。

打造“枫桥经验”数字检察成果。坚持群防群治理念,紧盯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和漏洞,协同推动重大多跨场景建设。构建“空壳公司”云治理平台,促进对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等多发犯罪的诉源治理,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推动建设固废治理“一件事”应用平台,实现群众反映的固废问题集中高效处置,被列入全省“行刑衔接”创新试点,获评绍兴市数字法治好应用。推动建设村级工程违法犯罪预防平台,实现村级工程违法犯罪数智预防,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重点支持检察工作现代化创建项目。

持续深耕数字未检应用平台。迭代升级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平台,嵌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特定人员入职查询端口,推动性侵、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问题实现群防群治,1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平台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依托平台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办理全省首例电竞酒店监管公益诉讼案,形成全省首个《电竞酒店行业管理规范》,工作经验获最高检察院转发。引领建立数字未检话语体系,推动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平台在全省贯通推广,并配套出版理论专著在全国发行。增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起诉66人,同步帮教督导改过自新。对性质恶劣的严重犯罪,依法批捕12人,不让“未成年”成为“免罪金牌”。

三、恪尽宪法职责,以最有力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我们牢牢把握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当好“法律守护人”“公益保护人”。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凝聚内外共识,促进我市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降至21.49%,稳定在合理低位运行。强化检警、检法沟通配合,源头把关刑事案件,监督立、撤案62件,不起诉率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75%。1起案件获评全国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常态化开展财产刑等刑事执行监督,纠正24名罪犯的不当执行,通过检察建议封堵暂予监外执行中“纸面服刑”风险,慎终如始拧紧刑罚执行监督“阀门”。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运用大数据精准筛查异常民事诉讼案件,办理各类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案件131件,1起虚假司法确认监督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聚焦民事执行领域堵点、短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债务人机动车辆查扣不到位问题,在个案办理基础上,推动出台涉执机动车辆协助查扣细则。针对破产清算中的“逃废债”情况,联合法院出台《关于破产审判程序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助力破产程序规范有序。组织召开首次法检联席会议,着力在监督制约中打造更高水平法治建设共同体。

依法能动做实行政检察。着力保障行政诉讼裁判公正,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在周某某行政赔偿案中,查明其串通他人利用伪造的证据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经启动监督程序案件现已发回重审。依法纠正被执行人有财产却不缴纳罚款等不当情况,通过督促追缴维护行政处罚执行权威,倡导全民守法的社会新风。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5件,在办理一起87岁抗美援朝退役军人领取养老保险行政争议案中,会同相关部门同向发力,最终达成和解、息访罢诉,被最高检察院肯定推广。

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的“乡村振兴”系列专项行动,围绕社会关心、群众热议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质效绍兴第一。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和资源补偿作用,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向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10名被告人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聚焦农业项目扶持资金、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200余万元。聚焦基层环境整治,推动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1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流域治理专刊。

四、守护红色根脉,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检察铁军

我们深刻把握党以自我革命成就百年辉煌的宝贵经验,矢志不移守好红色根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加强检察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干警开展“三驻三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检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荣获第四届“绍兴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抓实从严管党治检,推动深化“四责协同”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检务督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向市委及政法委汇报“三重一大”事项80余次。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专业素养,持续开展业务实训、轮岗挂职等活动,5人在绍兴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名列前茅。注重科学管理,强化内部人才选拔交流,三分之一以上干警获多岗位锻炼,保障队伍可持续发展。健全激励机制,定期晾晒比拼,13项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创历年之最。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按照“五强五好”要求,开展“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创建活动,引导干警始终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工作动态短信、赠阅工作专刊,主动报告专项检察工作,在全国人大代表来诸调研会上,多项工作获高度肯定。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定期走访律所,加强检律互动,切实接受律师监督和保障律师权益。深入开展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检察座谈会等活动,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聘任民主党派人士、行政机关专业人员等参与检察办案,始终在监督制约中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

2022年,是感恩奋进、持续领跑的一年。一年来,我院于挑战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检察工作综合评价稳居绍兴第一、全省前列。获评全省首批数字检察示范院,10项研究成果获全国性奖项,15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例,7项工作经验在全省现场会交流,1名干警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4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的支持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两个先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念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对标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期望要求,斗争精神和监督本领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数字检察项目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办案各个环节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在党的二十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让我们备受鼓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大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服务保障“重要窗口”,以数字检察为牵引,坚定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检察担当,努力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中交出检察高分答卷。

一是立场坚定,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提高法律监督政治站位。自觉把“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行稳致远。

二是高质高效,迎接“枫桥经验”60周年。坚持“以筹带治、以治促筹”,加快创新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要求,突出变革重塑、内涵迭代、基层基础,打造更多参与社会治理场景应用品牌。着力塑造“枫桥式”检察工作体系,攻坚一批重点问题,提炼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全景呈现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果。

三是持之以恒,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对标“是先行者也始终要是领跑者”目标定位,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运用“三查融合”机制,全面赋能法律监督。践行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在推动国家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中贡献更优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办实办好各类民生“小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精益求精,打造检察现代化人才高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挖掘和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捍卫司法公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业务标兵,全面提升队伍的核心战斗力,确保检察事业后继有人。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勇开启检察护航平安诸暨、法治诸暨建设新征程,为高水平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诸暨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 词 解 释

能动履职:是最高检察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即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关切、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查融合:是浙江检察机关在推进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中提炼的新概念,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种办案方式,促进三者之间有机贯通、高效协同、形成合力,构建起以审查为基础、调查为关键、侦查为核心的调查核实工作新格局,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强五好:是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枫桥式检察室”和“枫桥式检察官”提出的争创条件。其中,“枫桥式检察室”标准:党建引领强、品牌特色强、融合办案强、为民服务强、整体智治强;“枫桥式检察官”标准:政治建设好楷模、检察办案好标兵、矛盾化解好能手、市域治理好行家、服务群众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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