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绍兴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枫桥式检察室”评选会,我院店口检察室以高分获得第一名,获评“枫桥式检察室”。
店口检察室自2012年1月成立以来,立足传统型检察室职能定位,在做好“四大检察”业务的同时,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妥善处理服务企业、保障劳动者和守护社会民生三者关系,曾获评“浙江省示范基层检察室”。
护企优商,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店口检察室通过建立驻企检察联络点,由“检企联络员”收集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切实打通联络渠道。率全省之先打造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企业运营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召集智库成员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打击企业内部贪腐等问题召开主题会商会议4次。今年以来,已向民营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4份,帮助企业补上管理漏洞10余个。
化解矛盾,注重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店口检察室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五制”调解工作方法为基础,从源头有效解决当事人“不信调”、事实争议“难以调”、没钱赔偿“无力调”等问题。今年来,共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0余件,相关典型案事例先后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守护民生,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店口检察室聘请117名村社“一把手”作为“检察联络员”,充实“141”基层治理体系。今年以来,店口检察室已办理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店口检察室还积极走企进校,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宣讲37次,教育干部、群众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