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学被欺负时,你是否会选择沉默?一句“开玩笑”,一次“不小心”,到底算不算校园欺凌?
4月23日,我院检察官走进浬浦中学,以“校园欺凌无小事,法律红线不可越”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辨清“玩笑”与“欺凌”
“我看到了,却不敢说……”检察官以一篇高中生日记开场。日记中,作者目睹同学被欺负却敢怒不敢言的心理活动,瞬间引发了在场同学们的共鸣。沉默,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带着这个问题,检察官正式切入主题,围绕学生日常容易混淆的“玩笑”与“欺凌”界限,系统阐释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表现形式及基本特征——即学生之间故意、反复实施的侮辱、恐吓、殴打、孤立等伤害行为,涵盖肢体、语言、社交、财产、网络五种类型,其核心特点为持续性、隐蔽性和针对性。为增强理解,检察官现场抛出六个贴近校园生活的具体情景。“小王长期被同学孤立、背后散布谣言”——学生们一致判定为校园欺凌;“小陈课间不小心推倒同学后立即道歉并陪同就医”——大家认为属无意之举。检察官逐一分析点评后强调:并非同学间所有冲突都是欺凌,但真正的欺凌绝非“玩笑”,决不能因忽视而放任。
“未成年”不是护身符
“校园欺凌从来不是小事,一旦升级,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检察官结合多起由校园欺凌案件升级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深刻揭示了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也让大家明白,“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一时冲动、一句伤人言语、一次暴力行为,不但可能改变受害者的命运,也可能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让青春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
面对欺凌怎么办
面对校园欺凌,没有人是“局外人”。检察官分别针对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三类角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引——欺凌者: 立即停止伤害行为,主动道歉,学会冷静沟通与换位思考;被欺凌者:牢记错不在己,学会及时求助、自我保护,妥善保留证据;旁观者:不当冷漠看客,更不做欺凌“帮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老师报告或报警。
在互动环节,学生们踊跃发言:“看到同学被欺负,我会悄悄去报告老师,绝不装作没看见。”

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是我院践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精准化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两手抓、两手硬”,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用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孩子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