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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斯碧君,联系电话:0575-89072406。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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