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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工作流程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控告检察的主要任务是,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告人救助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赔偿请求人、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控告业务
一、受理的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3.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后分流
控申检察部门审查案件后受理信访事项,受理后七日内按照管辖和部门职能分工分别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三、办理
各承办部门在收到本院控申检察部门转送的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经上报,可以适当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0日。办案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案件,并向控申部门书面回复办理结果。之后由控申检察部门回复信访人,除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申诉业务
申诉业务包括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
一、 刑事申诉
1.刑事申诉受案范围: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人民检察院撤案决定;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2.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两个月办结。
二、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受相关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赔偿申请,应当立案。
3.立案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4.赔偿申请人不服案件处理结果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
三、刑事被害人救助
1. 申请人限于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
2. 提请方式:书面提请。
3. 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给予一次性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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