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0元钱,两位同村老人动起了手,之后双方便结下了怨恨。日前,在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怨恨了半年的两老终于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为了鼓励老年人强身健体,诸暨市大唐镇某村老年活动室准备新增一些娱乐设施,由于经费紧张,村里决定60岁以上老人每人出10元,用于活动室的设施建设。为了便于管理,这笔资金就暂时由村民老何予以收取并保管。村民老蔡和其姐夫也各自交了10元,但是等了2天,却没见到收据。老蔡心里犯起了嘀咕:老何不会私吞费用吧?
9月30日晚,老蔡在老年活动室门口碰到了老何,两人谈到这20元费用的收据问题。谈着谈着,就争吵了起来,继而发生了叉打,老蔡一拳打在了老何的肋部,导致老何3根肋骨骨折。3根肋骨骨折达到了刑事案件中的轻伤标准,老蔡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3月14日,案件移送到诸暨市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经仔细阅卷发现,自案发至公安机关移送批捕,双方当事人已经过多次调解,但始终无果。老何觉得自己热心为村里办事,却落得被人殴打的境地,很是委屈,觉得只有拿到高额的赔偿费才能“出气”;而老蔡则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不至于被索取这么高额的赔偿。两人都年事已高,思想十分固执,因此,双方的矛盾愈发激烈,和解就此陷入僵局。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作为同村村民,年龄相仿,素无积怨,起因仅仅是20元用于本村建设的费用。检察官立即拟定了调解方案。
一方面,检察官通过老蔡老党员的身份,对其进行了耐心引导,并多次与老蔡的子女沟通,取得子女的支持,促使老蔡认罪悔罪,主动向被害人致歉,请求和解。另一方面,照顾老何的情绪,专注倾听,同时进行疏导沟通,消除老何不合理的诉求。除此之外,检察官还到村里多次走访,借助村干部的力量化解双方心中的质疑,最终两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诸暨市检察院也对老蔡作出有罪不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老蔡走出了看守所与子女团聚,老何也得到了赔偿款,一个久调不结的案件就此成功和解。
该案的成功和解,是诸暨检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源头检察的生动实践之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恢复了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