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作为某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宣某刚听从“老板”的指示,退还了一笔数额为46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就接到了老板询问转账原因的电话,这才反映过来自己被骗了。明明是老板在群里明确指示退钱,自己也是按照规定步骤操作,怎么就被骗了呢?
【案情回顾】当日8时许,刚上班的宣某用办公室的座机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实业公司的员工小许,有一笔款项需要打到宣某公司。打款需要开票,小许就让宣某加QQ将开票资料发送过去。宣某加了小许QQ好友之后,就被小许拉进了一个群,群里除了自己和小许之外,还有一个竟然是自己公司的老板!
宣某原本没有老板的QQ,一看老板在群里还有点小紧张,也不敢主动加老板为好友。但没想到,“老板”却私聊了宣某,问宣某该实业公司有无与其联系过。得到宣某肯定的答复后,“老板”表示对方已经付过合同保证金了,并发了一张小许给“老板”私人账户转账46万元的记录。此外,“老板”还交代宣某跟进小许的合同签订事宜。
领了差事的宣某立刻认真地和小许对接跟进合同签订事宜。但小许表示,合同中有变动的内容,无法签订合同,若要进一步的合作,需要宣某公司退还保证金之后再面谈。宣某将小许的意思用QQ转达给“老板”,“老板”考虑到与对方公司长远的合作发展,同意退还保证金,但自己有事不方便,让宣某先从公司账户转账给对方。宣某没有多想,立刻将46万元的款项打入了小许账户,但没想到,QQ里的“老板”虽然姓名、资料都和自己的老板一模一样,其实是假冒的!
警方经过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甘某和陆某。二人自2018年7月上旬开始准备实施诈骗,通过“企查查”等企业查询网站收集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公司电话等信息,由陆某拨打对象企业的电话,并以各种理由添加企业公司财务的QQ,后将财务拉进QQ群,群里除了甘某外,还有甘某事前注册好、昵称为对象企业法人代表的姓名的QQ号,一人分饰两角,并通过PS形成的转账记录等,骗取对象公司财务的信任,后以合同无法签订等理由,由冒充对象公司老板的QQ号指示对象公司财务退还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由此骗取财物。
目前,甘某、陆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该系列案件涉案数额高达上千万元,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检察官说法】随着互联网及大数据的发展,诈骗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而我们要做的是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及能力,严防落入诈骗陷阱。本案中宣某被骗46万元款项,不仅暴露出其防范意识薄弱,同时也暴露出公司财务制度存在漏洞。对此,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财务审批制度,逐级审批,加强审核;作为财务、出纳等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财会制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岗位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