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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红”是骗子!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今,刷短视频、看网络直播,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一大娱乐消遣,“网红”也拥有大量粉丝,享受着“流量经济”的红利。然而,却有“网红”剑走偏锋,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骗取粉丝信任,实施诈骗,日前,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小全(化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小全是诸暨小有名气的抖音“网红”,日常会分享一些美食探店、搞笑模仿、经典翻拍等小视频,一条视频动辄点赞上千。之后,他创建公司专门做直播、接广告等,人气越来越旺,成为了万千粉丝眼中的“偶像”。

20221月,女孩小梦(化名)来到小全公司学做抖音,幽默多金的小全迅速俘获了小梦的心,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小全表示计划带小梦一起去深圳,寻找更多的发展机会,但让朋友查了小梦的征信之后,发现小梦征信度太低,可能无法在深圳就业,只能通过多刷银行“流水”的方法来提高征信度。小梦满心欢喜地规划两人的未来,便让小全帮自己提高征信。此后,小全将小梦的信用卡额度套现,并帮小梦在多个网络平台贷款,钱款均汇入小全账户,总计20余万元。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全却再也没有提起去深圳发展的事,甚至开始避而不见,在一条条还款短信的催促下,小梦只好报警。

无独有偶,得知“网红”小全出事,粉丝小语(化名)也向警方反应了情况。202111月,小语的男友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小语心急如焚,找到号称“人脉通天”的小全帮忙。小全一口答应,但表示需要一些钱打点关系、缴纳罚金,小语按照小全要求,向其转账4万余元,小语的男友顺利释放。然而,警方告知小语,其男友是按照流程释放,也无需缴纳罚金。

原来,小全在网络上的年龄、背景等信息都是假的,此前还有过多次诈骗前科。成为网红后,小全依然不满足于“循规蹈矩”的直播、广告等收益,一心想着如何利用自己网红身份快速获得更多利益。

经审理,小全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小全作出上述判决。

数字时代,“网红”应善用自身影响力,在享受网络经济红利的同时,主动担当起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创造积极、正能量社会价值。粉丝们也要擦亮双眼,增强自我保护和反诈骗意识,切勿被网红光环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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