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为感谢我院在办理“亮健百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的努力和成果,八名被害老人作为该案全体170余名老年被害人代表给我院送来“公正廉洁、为国为民”锦旗。
2016年5月开始,被告人谢某等四人在诸暨市郭家村、大唐镇开办“亮健百胜”生活馆,以发鸡蛋、挂面、保健鞋等小礼品及免费坐电疗椅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并通过发传单、开推介大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矿宝”的保健功效,承诺以8000元购买一套“矿宝”即可每月返利1000元,购买越多返利越高,最高可购买九套,每月返利11000元,共计返利18个月。截至2016年12月,四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共向17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456万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252万余元。
因被害人数众多,且被害人主要为老年群体,承办人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除细致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之外,充分重视本案的释法说理及追赃挽损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主动联系被害群体代表听取意见,并耐心积极答复被害人多次来电来访,为被害人就案件办理及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并安抚情绪。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承办人还积极查明资金去向及被告人财产情况,联系公安机关赶赴新疆扣押被告人谢某的卡宴轿车一辆。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谢某等四人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全体170余名被害人的损失均已得到返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的办理显示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充分注重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