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些司法的温度。”
“市场上存在很多空壳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发票买卖,应当加大对此类空壳公司的治理力度。”
“检察机关可以联动税务部门,提供多层次全方面的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和政策,使民营企业能更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11月4日下午,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第一次会商会议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就当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剑参加,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华江主持会议,智库成员应邀出席会议并从各行业的实际角度出发,对此类案件频发的原因、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进行深入剖析,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我市一涉及该案由的企业法人代表参与旁听之后表示深受启发:“智库成员不仅让我了解到在企业税务方面存在的各类风险,提高了我们企业的防范能力,更加从行业角度高瞻远瞩,给我经营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落实市委、上级院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日前,诸暨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经过层层推荐、审核,聘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业协会会长、经济专家、律师代表、该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等26名同志成为智库成员,并出台智库会商工作实施细则,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和司法保障。
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就检察机关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安机关提前通报的涉民营企业案件,检察机关在走访、接访民营企业过程中发现的具有复杂性、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和困难,开展会商咨询活动;检察机关在制定服务民营企业相关司法政策、工作报告、工作性文件时,可以充分听取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的服务民营企业调研活动时,可以委托相关智库成员参与调研,并提出专业性意见;检察机关可以邀请智库成员对民营企业家进行法制教育、管理经营培训,全面提高民营企业法制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