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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外脑”、促“共赢”,我院聘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时间:2022-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要求,借助“外脑”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天上午,我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12名专业人员被聘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芸,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彬礼等参加会议。

  会上,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交流发言,大家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协助和参与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实现执法司法优势互补。

  张芸检察长对12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和感谢,她表示特邀检察官助理要成为案件办理的“参谋员”、行刑共治的“联络员”、廉政建设的“监督员”、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同时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出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面对公益损害问题、社会治理短板,特别是职能交叉、职权盲区,要有共同推动解决问题让党委认同、群众满意的意识。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创举,更是合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探索。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的落实,将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凝聚法治建设共同体共识,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做出贡献。

  发挥优势、协作配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献智。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士兼任检察官助理,将有力破除检察机关专业知识壁垒,补齐司法办案短板。根据履职需要,特邀检察官助理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工作文件和资料,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检察专项活动等。希望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既发挥好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联系、协作配合的“桥梁”作用,又发挥好各自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经验,“不吝赐教”“倾囊相授”,为检察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智识支持。

  加强保障、提供便利,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创造优良履职环境。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机关工作、参加检察机关活动,各相关业务部室要用心用情做好保障工作,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等要求。希望大家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助推诸暨检察更好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共同为法治诸暨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邀检察官助理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杨  咏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杨  烈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曹文婕   人民银行诸暨市分行

  王杨健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

  斯敬涵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杨肖易   诸暨市财政局

  冯歆媛   诸暨市司法局

  金  立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钱璐瑶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寿芒利   诸暨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张  杰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傅凤洁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责

  参与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政策制定和案件指导;

  参与拟定相关专业领域办案计划、业务工作方案;

  协助分析研判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线索;

  协助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提出专业意见;

  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协助开展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工作;

  协助审查行政执法卷宗中涉及专业问题的证据材料;

  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

  对涉案专业问题进行回答、解释、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其他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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