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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普通和重大犯罪检察工作会议在诸暨召开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日至2日,全省普通和重大犯罪检察工作会议在诸暨召开。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曙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诸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昆仑致辞。省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各地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程曙明全面回顾总结2023年全省普通和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成效,强调要以“四个坚持”具体落实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夯实刑事检察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为我省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刑事检察的首要任务,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筑牢政治底色。要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涉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要依法从严惩治各类严重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各类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要主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用心做好检察为民,深入践行“检护民生”,深化军地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完善刑事检察“三大体系”建设,在守正创新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所在,要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树牢证据裁判意识,强化诉前主导作用,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是适应犯罪结构变化、顺应刑事法治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要依法准确把握轻微犯罪入罪标准,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推动构建“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要持续发挥数字检察关键变量作用,持续推进侦监协作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持续提升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质效。

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在增强刑事监督办案的规范性、实效性中彰显检察作为。要高度重视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性问题,不断夯实刑事检察监督办案的基础;要正确看待考核和履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守法律底线,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同时,真正做好严格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正确行使,统筹推进“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要全力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羁押必要性审查、跟踪命案积案检察建议落实等重点工作,确保全省上下一体落实见效。

坚持全面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在着力打造“四型”刑事检察队伍中展现检察担当。要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刑事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检察干警轮训、培训的必修课;要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树牢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守办案安全底线,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赛代训整体提升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要养成严谨规范的职业习惯,淬炼技高一筹的专业能力,着力加强实战型、复合型、专业型、领头羊型等“四型”刑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张昆仑代表诸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欢迎。张昆仑指出,刑事检察是检察工作的基本盘,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诸暨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监督与合作并重,有力护航平安诸暨。深入探索“检警参谋”“侦查哨兵”等模式,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有效打击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村书记、乡贤能人等特色听证员库,并创新建立矛盾纠纷评估审查、点单择调、听证解争、赔偿保证金、调解帮教协同等五大机制,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模式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更好凸显宽严相济。今年3月,诸暨市轻罪治理中心正式成立,对轻罪案件实现侦查、审查、审判“一站式”集中办案,并通过研判分析轻罪原因,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会上,各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围绕本地区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进行交流。宁波、温州市检察院和杭州临平、安吉、义乌、临海、庆元、诸暨检察院围绕高质效办案、刑事诉讼监督、轻罪治理、队伍建设等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绍兴市检察院介绍“刑事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查”场景应用。省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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